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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发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3-07-15
标签:商务 企业 注册 信息 逾期 

各有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申报2023年度进口贴息的企业须先在浙江省进口贴息管理平台系统http://jkgl.zcom.gov.cn/#/login注册并提交信息,没有提交审核的项目不予受理。

请于7月21日(周五)18点前按《通知》要求,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387989359@qq.com)、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大楼7楼1726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莫  兰 电  话:89520504;虞文灏 电  话:895205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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