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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告知公告

发表于2023-04-05
标签:管理行政 市场 企业 城区 逾期 

本公告所列公司(详见附件1),经查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所列个人独资企业(详见附件2),经查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2023年长期未经营企业(公司)拟吊销名单

附件2:2023年长期未经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拟吊销名单

联系人:陈欣逸        联系电话:0571-89501694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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