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小课堂丨购房返佣?有风险需谨慎!

发表于2023-04-26
标签:中介公司 购房 中介 佣金 商品房 

事件回顾

薛先生在某中介公司员工小刘的介绍下,预备购买某套商品房,在购房前,薛先生与小刘签订了《优惠条件承诺书》,约定在薛先生办理网签后的次月,由小刘所在的中介公司向薛先生支付2.52万元的现金返佣。随后,小刘将已签订的承诺书发给公司上级主管,该主管表示同意。

然而,薛先生在如约购买上述房屋并签订网签合同后却迟迟未收到现金返佣。协商未果后,薛先生将小刘和中介公司一并上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2.52万元欠款。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中介公司支付薛先生返佣费用2.52万元。中介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分析

本案中,法院认为:小刘是中介公司员工,其与薛先生签订的《优惠条件承诺书》系职务行为,且该行为得到其上级管理人员认可,故应由中介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薛先生与中介公司订立的《优惠条件承诺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薛先生已经依约购买了涉案房屋,中介公司应及时全额支付返现佣金。该佣金不应由中介公司是否收到第三方支付佣金等原因而决定是否履行。

温馨提示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某些开发商为了快速销售新房,会与中介机构合作,承诺如果客户从中介渠道购房,开发商会给予中介部分佣金。而中介为了揽客,往往会以承诺“返佣”的方式吸引客户。其实,这种做法常常因涉嫌存在不正当竞争被行业所诟病。此外,如中介在购房人购房后未兑现返佣承诺,还易引发矛盾纠纷。

因此,作为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慎重承诺返佣,杜绝以返佣为噱头吸引购房人购房的行为。作为购房人,也要注意防范风险,谨慎决策购房,切勿因小利诱惑而匆忙作出购房决定。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