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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设立“虐童罪”,道德和司法应该同步进行!

发表于2012-10-29

近日,随着温岭市幼师虐待儿童之事爆出,很多专家呼吁设立“虐童罪”。虐待儿童的现象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网友就爆出自己曾经被老师虐待的事情。“虐童罪”的确能够在法律层面上威慑和遏制虐待儿童的现象,但意识决定行动,如果教师队伍要求严格,在道德问题和心理问题上能够对幼师进行严格要求和有效督察,是不是也能减轻虐待儿童事件的发生?设立“虐童罪”是在司法上给予保护,但冷暴力是否也应算是“虐童罪”的一种?“虐童罪”,从司法到思想道德都不能忽视!





 





发表于2012-10-29
中国法律漏洞很多,我国63岁,我党91岁,对一个朝代而言,应该成熟了,希望各方面成熟起来
发表于2012-10-29

这样的教师,就该拉出去斩了

发表于2012-10-29
太恶心了,最讨厌这样的虐人狂!!!!
发表于2012-10-29
虐童罪最轻也该判刑而不是拘留,让所有人都不敢随意虐待孩子
发表于2012-10-29
最近貌似虐童很流行
发表于2012-10-29
这个幼师应该给她吃棍子
发表于2012-10-29
赞成
发表于2012-10-29
不要等到真正有事的时候再想起立法!!!!
发表于2012-10-29
引用:问君安在2012-10-29 09:58:04写道:原帖
中国法律漏洞很多,我国63岁,我党91岁,对一个朝代而言,应该成熟了,希望各方面成熟起来
 
 不成熟的地方太多了,都是关乎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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