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爆:未来杭州酒店式公寓将越来越不适合居住!

发表于2012-01-31
爆:未来杭州酒店式公寓将越来越不适合居住!
 
 
最有价值财富新闻评选

近日,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后简称《意见》)在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意见》将于2012年2月11日正式实施,实施范围包括杭州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而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将参照执行。

据统计,商业等非住宅类项目,主要包括购物、商业街、专业市场、综合体、酒店式公寓、商铺和写字楼等多种类型,都是不受限购影响的商业地产。现在市面上,购房者购买最多的当数酒店式公寓、商铺和写字楼这三种。

房产评论员大老哥说,从规定来看,今后“酒店式公寓”这一类产品将越来越不具备居住功能。 (记者 季韬)



 

发表于2012-01-31
酒店式公寓可能没有独立卫生间

从《意见》来看,目前市场上商业等非住宅类项目里,酒店式公寓类产品受到影响最大,主要有三点:

第一,传统的酒店式公寓都有独立的卫生间,《意见》规定,以后非住宅类项目的卫生间要按每层集中设置,以常规的单层1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为例,每层最多隔出3个带独立卫生间的单元。

第二,目前市场上在售的酒店式公寓产品,开发商都会以挑空阳台和飘窗作为卖点,而《意见》规定,今后在非住宅类项目中,将禁止设置外挑式阳台和飘窗。

第三,之前购房者都可以单套购买酒店式公寓,由于面积小,总价也较低。《意见》规定,今后在商业等非住宅类项目中,除了规定的以外,其他只能按幢整体转让(销售)、办证,不得分割转让(销售)、办证。

此外,对于许多打着公寓旗号的非住宅项目来说,以后想叫“公寓、家园、花园、花苑”等名字都不行了。在广告和楼书里,也不能暗示有居住功能了。而且,想靠非住宅项目来完成入户或也行不通了。《意见》明确规定,商业等非住宅类项目,不能作为办理户籍、学生等手续的依据。

发表于2012-01-31
去年卖的房中酒店式公寓占两成
 

目前的酒店式公寓既有出租回报,又具备日常居住功能,由于不受限购影响,很受市场欢迎。

 
去年,钱江新城、大城西、城东新城、下沙等热门的居住板块,都有酒店式公寓类产品面市,销售势头很好。据统计,去年杭州市区(含余杭、萧山)卖了8700多套酒店式公寓,已占全年商品房总销量的20%。

 
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湾天地“千人购”活动,7天时间组了两个千人团,排队摇号重现江湖,验证了这种“类住宅”产品的受欢迎程度。湾天地去年卖了近2000套房子,单从套数上讲位于杭州市区楼盘销量第一。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酒店式公寓的保值速度一直都比不过住宅,在二手市场上的交易也不活跃,酒店式公寓的收益主要还是靠出租,因此项目的地段很要紧。

发表于2012-01-31
有利于今后物业上的统一管理

有评论员说,这次出台的《意见》,杜绝了开发商想把写字楼等商业产品做成住宅类型的“打擦边球”做法。从源头的土地出让到设计、审批、销售、宣传各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想在使用上做些小动作,比如预留排气管道等,都会受到处罚。

评论员表示,此举一方面为了规范市场,避免开发商钻法律空子误导购房者,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住宅楼和楼的物业管理要求是不一样的,此举有利于今后物业上统一管理,减少纠纷和安全隐患。
 

中天·西城纪是去年卖得较好的酒店式公寓项目,负责人表示,如果今后酒店式公寓“大变脸”,对自己项目来说是一大利好。按照新规定,阳台、飘窗、卫生间这些功能都取消了,酒店式公寓的居住性质也就没了,只能做单纯的场所。

 


发表于2012-01-31
【新闻助读】

我国多地严控酒店式公寓审批

近日,天津市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加强酒店型公寓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酒店型公寓审批。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丛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天津对于酒店式公寓的新规,是为了让其回归商务属性的本质,使这种介于住宅和商业之间的物业更规范,避免未来买房人与开发商因政策不明产生纠纷。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出台《完善商业、类项目管理的通知》,已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全面叫停“商改住”项目。

青岛则在2011年限购政策中将居住型和商务型酒店式公寓严格区分,酒店式公寓认定为住宅受限购政策约束,公寓式酒店认定为非住宅不受限购政策约束。





 
发表于2012-07-05
红杉雅园的业主们,建筑时间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于2012年2月11日正式实施之前,不受影响。可以居住、经商,可以,还有什么额外需求,别听谣言。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