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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地产广告不是那么好做的,明星们请自粽!

发表于2014-09-02
标签:投资 升值 招商 地产 房地产 

广告业一向是一个乱象频生的行业,行业规定空白多年,明星代言问题丛生。

而25日的广告法修正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制,或将为广告乱象画上一个休止符。



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了广告荐证者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明星等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

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

将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2倍以下)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草案增加教育、培训、招商、房地产广告准则

对目前存在的一些广告乱象进行规范,如:

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

项目位置应当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

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

不得以所需时间表示等。


发表于2014-09-02




郭德纲代言减肥产品涉嫌虚假,张铁林代言榨菜广告被质疑过度夸大,陈小艺代言的某品牌葡萄糖酸钙口服液,广告语被指误导观众,赵本山,郭东临、文清、李宇春、周杰伦、徐帆、羽泉、小S、侯耀华、成龙、王菲、王刚、范伟,身陷“代言门”的明星不胜枚举。一旦明星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首先就把矛头指向明星,而明星们却直呼冤枉。




发表于2014-09-02



如果说犯罪可以被原谅,但明知犯错不思悔改,赚了大把钞票,还把自己当受害者一样的喊冤,那就不可饶恕了,更何况,代言产品是否如代言人所言效果那么好,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本着对新来他的观众负责的态度,也应该做出一定程度上的甄别,而不是给钱就可劲儿的忽悠。


有人提出立法约束明星代言,并严惩违法行为。毕竟,在法治社会中,只有通过明确的责任区分,才能有效维护公共利益不被侵害。但单纯依靠法律约束,无法激活明星们的道德自律意识。对于严法的恐惧只是暂时的,当务之急,是制定一个明星代言的“游戏规则”。标本兼治,才能让明星们沿着法治和道德的轨道理性的代言下去。


发表于2014-09-02

但是楼主认为,请明星代言房地产其实并不算是什么高明的营销手段

从开发商的角度讲,明星营销比较虚,房产销售最终还是要靠楼盘自身的实力。就拿余杭的这些新建楼盘来说,绝大多数楼盘都是期房,期房聚集,人气还没带动起来,销售都是慢热过程,明星匆匆的来又匆匆的走,难免会出现昙花一现,后劲不足的结果。

从购房者的角度讲,明星营销成本最后还是算在买房人的头上开发商把心思和大把的钱用在请名人来扎场子还不如多造一些老百姓买得起的房子来得实在


前阵子楼主听说朱丹代言了德信的钱江府,开发商还打出了“城市睿族”的旗号,就是不知道这个“睿族”是不是真睿智了。一联想到德信东望之前的维权事件,楼主觉得朱丹是真过气了,不是缺钱还房贷,谁会来惹这一身骚呢?


发表于2014-09-02

部分网友观点








发表于2014-09-02

发表于2014-09-02




老任和志玲姐相视一笑,莫逆于心

发表于2014-09-02

人类史上最牛B的代言人:成龙!代言小霸王学习机,小霸王倒闭了;代言爱多VCD,爱多老总坐牢了;代言汾湟可乐,汾湟可乐没人喝了;代言开迪汽车,全国才卖了900多辆;代言霸王洗发水,被指含毒;代言思念水饺,思念水饺被下架!求大哥代言房地产吧

发表于2014-09-02

都说现在的广告产品都要明星亲自使用过以后才能代言

很好奇汪东城怎么办,哦,忘了说,他代言的是卫生巾


发表于2014-09-02

明星广告都是忽悠

最讨厌的是明明赚得盆满钵满还要伪装成受害人的那副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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